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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险资来了:一纸通知震动VC/PE圈
2020-12-24 10:08:30

千呼万唤,险资终于来了。


投资界(ID:pedaily2012)消息,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通知,并附《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将险资进入股权投资行业的相关事宜进一步明确。


新规一出,再次在VC/PE圈激起涟漪。虽然此次新规主要是针对险资直投业务,但毅达资本合伙人卞旭东向投资界分析,“险资巨大的可投资体量决定了其不可能完全通过自己培养直投团队来完成投资任务,必然要借助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通过合作基金等模式去释放投资额度。所以长远来看,新规对于VC/PE募资也会是利好。”


不久前,本土创投大佬靳海涛分享了一个数据:2020年,保险资本出资已经超过了400亿。他个人认为,“中国VC、PE的资金力量三分之二应该是养老金,保险资金和家族财富(欧美如此)。”但是眼下,中国主流长线资金还未真正入场。


终于,险资来了:

放开行业限制,但禁止投资十类企业


一纸通知再度搅动VC/PE圈。


11月13日下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共10条,核心内容是取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至此,VC/PE翘首以盼的险资,终于阔步迈入股权投资行业。


投资界粗略梳理,此次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财务性股权投资的概念,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对所投资企业不构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即为财务性股权投资。


二是取消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等特定企业要求,允许保险机构自主选择投资行业范围,扩大保险资金股权投资选择面。


三是建立财务性股权投资负面清单,禁止保险资金投资存在十类情形的企业,同时鼓励保险资金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


四是明确资金性质要求,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资金和责任准备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


五是加强风险控制,要求保险机构承担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的主体责任,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加强股权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审慎开展投资运作,不得利用股权投资开展内幕交易或利益输送。


六是强化监督管理,规定保险机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应当履行有关报告义务,违反规定开展投资的,中国银保监会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不可投资标的除了违约、涉嫌纠纷等事项外,还包括“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包括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的企业。


此外,该通知还强调:保险机构投资金融机构股权,金融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整体而言,这是一个十分积极的信号。毅达资本合伙人卞旭东向投资界表示:“险资直接股权投资之前一直仅限于投向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放开行业限制之后,对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一些重点行业,如5G、芯片、智能制造等行业,有机会迎来险资的关注和投资。”


而银保监会在通知细则中进一步表明:截至2020年9月末,保险资金通过股权直接投资、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投资企业股权规模2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10%,成为金融业可提供股权性资本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险资放开直投限制

从长远来看,利好VC/PE机构募资


险资的一举一动,牵动着无数创投机构。


早在2010年9月初,保监会下发《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允许险资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首度开闸后,险资正式开始作为LP参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不过,由于投资行业的限制很多,大量险资并未被充分运用到股权投资行业。


此次《通知》表明:取消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等特定企业要求,允许保险机构自主选择投资行业范围,扩大保险资金股权投资选择面。


北京一家头部VC机构IR向投资界表示:“本次通知的关键是取消了保险资金对投资行业的限制,取消了原先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等特定企业要求。”


对方坦言,“对于VC/PE来说,扩大了GP的募资渠道,尤其是原先投资标的不符合金融、养老、医疗等领域的机构。国家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倡导脱虚向实,鼓励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本次通知强调投资未上市股权行为,就是一个很好的风向标,表明国家在继续倡导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打开了保险资金这个口子。”


不过,毅达资本合伙人卞旭东指出,此次新规主要是针对险资直投业务,险资参与VC/PE基金的门槛并未放宽。未来险资的直投业务会加速,甚至在一些项目上险资会和私募机构去竞争投资机会,但是对于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来说,可以发挥自身在产业投资方面的专业优势,与险资在直投和基金方面加强合作,形成多赢局面。

 

卞旭东补充说,虽然此次《通知》定向针对对险资的直投业务,并无涉及其对股权基金投资业务的规定,但是随着险资对股权投资业务参与的越多越深入,其与市场上头部投资机构、优质投资机构合作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多。

 

“险资巨大的可投资体量决定了其不可能完全通过自己培养直投团队来完成投资任务,必然要借助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通过合作基金等模式去释放投资额度。所以长远来看,新规对于VC/PE募资也会是利好。”卞旭东进一步解释。


险资对于股权投资行业的意义不言而喻。上述IR负责人分享了自身的募资体会:“现在开始拿险资的钱了,陆续会有更多险资的LP,这会极大程度上的推进人民币基金有限合伙人的市场化。之前人民币基金的LP主要以各级政府引导基金为主,各级政府引导基金其实会对GP的返投等要求很高,整体市场化的进程相对落后于美元融资的市场,如果险资入场,将对人民币基金LP的制度化起到一个巨大的推进作用。”


不过,对方也提醒,“我相信险资对于GP的选择也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标准,长期来看,我觉得还是马太效应,具有优秀投资能力的GP将获得险资的持续垂青。”


险资已经出资超过400亿

创投大佬感慨,主流长线资金还未进场


创投市场渴望险资活水良久。


从两年前开始,保险资金进入股权投资行业的利好政策接连不断。中国银保监会在2018年10月26日发布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文,首次提出修订调整: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


今年7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一时间,创投行业沸腾。


在此之前,由于投资行业受限制等诸多问题,险资进入股权投资一直十分谨慎。2019年保险公司的数据显示,险资主要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实现对外股权投资,但资金更多流向其关联的保险系私募基金。险资合作的有限的外部GP,多有国资背景,或是市场化的顶级头部机构,门槛很高。


不久前,在第二十届中国股权投资年度论坛上,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首席执行合伙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靳海涛分享了一个数据:2020年,保险资本出资已经超过了400亿。


靳海涛直言,“我个人认为,从中国特色的角度来考虑,中国VC、PE的资金力量三分之二应该是养老金,保险资金和家族财富(欧美如此),三分之一应该是政府和国有企业的钱。如果形成这样一个比例,我相信我们创业投资可能更健康,更顺畅,更少被各种不利于市场发展的因素干扰。”同创伟业创始合伙人、董事长郑伟鹤判断,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之一是鼓励更多的增量资金进入一级市场,其中就包括险资。


眼下,“中国主流长线资金还未真正进场。”东方富海董事长、创始合伙人陈玮强调,要鼓励银行资金、商业保险、还有社保养老等长线资本进入这个领域,“中国上市公司的平均创业年限是21年,但是我们基金都是五年期、七年期,十年期都非常少,所以不利于鼓励创业投资扶持更早期的创业创新。”


对此,深创投副总裁蒋玉才一针见血,他提醒,现在国家对于长线资本,包括保险资金、理财资金、社保基金等投入创投行业只是允许而已,“在政策支持、税收优惠等根本性和制度性的措施未到位前,这些资本仍然缺乏将大量资金投入创投领域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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