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呢?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指违反《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其他形式组织期货交易活动,设立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或者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等行为。
02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行证券的主要表现形式为非法发行股票,打着即将“境内外上市”等旗号,诱骗投资者购买、转让所谓“原始股”等。欺诈手法的特征包括:以到境内外上市、取得高额回报为诱饵;以社会大众,特别是中老年人为对象;以骗取钱财为目的。
(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主要包括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非法经纪业务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不法分子设立网站或利用社交软件、自媒体等工具以招揽会员或客户为名,以保证收益、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收取“会员费”、“咨询费”、“服务费”。非法经纪业务主要指无经纪业务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通过控制账户和开设子账户,接受交易指令,代理完成交易,如通过开设子账户等方式开展的场外配资活动等。
(三)非法经营期货业务。主要表现形式为不法分子伪造期货平台,诱导投资者炒期货。这类平台通常是“山寨期货”,根本没有真实交易,其资金接口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相连接。受害人的资金打入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后,经过洗钱操作,被转移到嫌疑人控制的个人账户上,本质上是一种诈骗行为。
03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会给投资者带来什么风险和危害呢?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通过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以各种形式作掩护,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不法分子骗取投资者钱财后,往往立即挥霍一空,或者逃之夭夭,投资者损失难以追回。
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投资一定要保持警惕,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04
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应该如何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呢?
一看主体资格。金融业是特许经营行业,必须持牌经营。按照规定,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包括相关咨询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投资者可以通过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查询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或者向当地证监局核实相关机构和人员信息。
二看营销方式。不法分子往往自称“老师”“股神”,以知道“内幕信息”、能够挑选“黑马股”,只要跟着他做,就能赚大钱的说法吸引投资者,而合法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不能这么做的。证券期货交易是有风险的,不可能稳赚不赔。风险告知绝不仅是流程要求。
三看互联网址。非法证券期货网站的网址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在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您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看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网址,识别非法证券期货网站。查询网站备案和服务器所在地,识别不正规网站。
四看收款账号。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投资者在汇款环节应当格外谨慎,如果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或与该机构名称不符,请您果断拒绝。
05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由谁负责查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国证监会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公安、司法机关的要求,对非法证券期货类案件从专业角度出具性质认定意见及进行案件移送等。
06
投资者遭遇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应该如何处理呢?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产品时,应当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如发现这样的“理财产品”,请立即举报!
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尽可能挽回损失,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反映。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短信记录、交易记录等材料,提供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便于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1月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作了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风险提示:
投资者如果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将面临“责任自负,损失自担”的结果,因此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在当下越发透明的市场中,“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越来越少,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需要认真思考,冷静识别!最后,华易投资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选择正规投资渠道,选购合法金融产品,树立“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远离非法证券期货陷阱,保护自身财产安全。正所谓:非法活动套路深,提高认知识风险。保持警惕不轻信,理性防范辨真伪!
电话:0531-88986599
邮箱:zhangmf@ehualu.com
网址:http://www.ehualucapital.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新奥特科技大厦北楼三层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实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商务服务中心A4-5号楼基金大厦21层2101室